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锦国资党﹝2019﹞2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华信集团制定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在华信集团深入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项督查工作。根据文件精神,集团党委于6月19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集团纪委牵头,成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查领导小组,董事长、党委书记杨顺林任组长,纪委书记陈松、党委副书记卢必玉任副组长,纪检监察部和党群工作部共同参与,在华信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活动,并就相关内容进行督促指导。集团纪委制定了《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给集团各部室及直属子公司,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责任追究等环节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逐步完善,不断规范用权行为,防止决策失误,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