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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国投集团党委和锦州华信集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锦州国投 发布时间:2023-04-20 08:17:00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9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锦州国投集团党委和锦州华信集团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11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锦州国投集团党委和锦州华信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召开中心组学习。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中心组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及市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切实提高政治“三力”,全面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


(二)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本着“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目标要求,集团党委班子集体共计查摆问题10个,提出整改措施24条。


(三)聚焦整改,明确分工。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锦州国投集团党委和锦州华信集团党委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责任单位,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集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集团各部门迅速行动,迅速组织分管部门将巡察反馈意见和集团党委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制定了《锦州国投集团党委和锦州华信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整改任务,形成了整改清单台账,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懂弄通作实习近平总书记国企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推动学习实践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2023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配备中心组学习秘书。聘请专业机构编制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完善《锦州国投(华信)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3项工作制度,实现降本增效;明确国投集团未来管控模式、运营模式;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和8+3产业板块布局,制定《锦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框架思路》,积极推进锦州数字城等项目;制定《锦州国投(华信)集团盘活资产工作方案》,优化资产结构;制定金融及产业政策解析专题会议计划,加强内控管理;制定财务分析专题会议计划;积极推进境外债发行工作。成立集团债权清收领导小组,加大对存量债务的清收力度。完成修订《锦州国投(华信)集团经理层授权清单》;完成制定《锦州国投(华信)集团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管制度》,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目前,正在与专业机构就薪酬相关办法等进行对接当中。


(二)落实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有差距,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完善党委会前置把关工作程序,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印发《集团党委关于听取各直属子公司企业定位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通知》,认真研究企业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党委会把关定向的作用和监督支持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制定《锦州国投集团和锦州华信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充分履职尽责。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定《锦州国投(华信)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7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锦州国投(华信)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方案》;下发2022年度干部考核工作通知,要求中层管理人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纳入到班子集体及班子个人2022年度述职述廉中。分别成立锦州国投集团党委和锦州华信集团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宣传领导小组、加强宗教思想传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国投集团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宗教思想传播管理办法》。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集团纪委监督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制定《2023年度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同时补齐纪检工作岗位的空缺;制定《锦州国投集团资金管理办法》、《锦州华信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重新招标聘用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集团提供财务审计业务;完善《债权清收管理制度》,加强清收工作。


(五)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突出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制定《锦州国投(华信)集团直属子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对下属子公司业绩考核力度;完善《锦州国投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和《锦州华信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六)党委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制定《锦州国投集团党委和锦州华信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集团党委专职党委副书记对9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基层支部已开展补学《中共锦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习近平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开展党建培训,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指导;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指导基层党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七)市场化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1月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关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方案》(锦委办〔2020〕20号)和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印发《2022年度干部考核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求对基本称职等级的扣发本年度绩效工资20%并进行约谈;对不称职等级的扣发本年度绩效工资50%并给予组织处理;印发《2022年度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并已开展2022年度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出先进部室2个,集团先进个人12人,直属子公司先进个人7人,防疫先锋11人,特殊表彰5人,激发职工干部工作积极性;制定《2021-2023年度“一先两优”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计划2023年5月开始“一先两优”评选表彰工作;结合集团发展战略,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拟于近期进行人员岗位调整,重新开展竞聘上岗工作。


三、巩固成果,注重转化,坚持弛而不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锦州国投(华信)集团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及锦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压牢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巩固巡察工作成果,力争做到“两个紧密结合”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集团党委坚持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努力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营造国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做到让市委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二是坚持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国企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集团党委将坚持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我们要切实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锦州市“全面振兴三年行动”的推手,以实际行动实现全面胜利收官,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白玫 1850416990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锦州国投集团委员会  中共锦州华信集团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