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以考勤、培训、劳动纪律、工作作风、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记录,对员工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三、考核对象
适用于公司内除总裁、副总裁外的,所有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协议工资人员以每月协议工资的5﹪做为绩效工资标准。
以下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
缺岗)的员工。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考核内容分为共性内容考核与个性内容考核。
(一)共性内容考核(30分):
1.考核内容
对出勤在岗、着装、劳动纪律、工作作风、参加集体活动等共性内容进行汇总统计,并按结果给分。
2.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部门负责制与劳动纪律抽查小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小组每周不定时抽查员工出勤在岗、着装情况、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情况每月抽查不少于6次。按抽查次数计算分值,并采取逐级考评的考核形式,即部门领导对本部员工考评、主管领导对部门领导考评。
(1)出勤在岗情况
采取部门考勤和抽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并以部门考勤为评定全额绩效工资的基础标准。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于每天上班后10分钟及下班前10分钟各考勤一次,并做好登记。考勤表要随时备查,全月考勤表须部门领导签字后于月底报送人力资源部;
A.每月累计分别迟到、早退、脱岗低于3次,进行诫勉谈话,每项分别累计超过3次,绩效工资为零;
B.每月累计缺勤5天至10天(年假、婚假除外),绩效工资按全额50%发放;超过10天,绩效工资为零。
C.如发现部门领导或本部考勤人员不严格考勤,对缺勤员工有包庇行为,分别扣发部门领导和考勤员当月绩效10%。
(二)个性内容考核(70分):
1.考核内容
(1)工作量 50分
(2)工作效果满意程度 20分
2.考核办法
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根据所在部门每月工作内容填写《绩效考核月汇总表》,于每月28日前连同《部门考勤表》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按员工个性内容、共性内容考核综合得分划分为四个等级,界定如下:
六、其他:
1.本考核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集团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