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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集团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锦州国投 发布时间:2015-08-12 10:07:00

一、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以考勤、培训、劳动纪律、工作作风、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记录,对员工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三、考核对象


适用于公司内除总裁、副总裁外的,所有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协议工资人员以每月协议工资的5﹪做为绩效工资标准。


以下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


缺岗)的员工。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考核内容分为共性内容考核与个性内容考核。


(一)共性内容考核(30分):


1.考核内容


对出勤在岗、着装、劳动纪律、工作作风、参加集体活动等共性内容进行汇总统计,并按结果给分。


2.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部门负责制与劳动纪律抽查小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小组每周不定时抽查员工出勤在岗、着装情况、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情况每月抽查不少于6次。按抽查次数计算分值,并采取逐级考评的考核形式,即部门领导对本部员工考评、主管领导对部门领导考评。


(1)出勤在岗情况


采取部门考勤和抽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并以部门考勤为评定全额绩效工资的基础标准。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于每天上班后10分钟及下班前10分钟各考勤一次,并做好登记。考勤表要随时备查,全月考勤表须部门领导签字后于月底报送人力资源部;


A.每月累计分别迟到、早退、脱岗低于3次,进行诫勉谈话,每项分别累计超过3次,绩效工资为零;


B.每月累计缺勤5天至10天(年假、婚假除外),绩效工资按全额50%发放;超过10天,绩效工资为零。


C.如发现部门领导或本部考勤人员不严格考勤,对缺勤员工有包庇行为,分别扣发部门领导和考勤员当月绩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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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性内容考核(70分):


1.考核内容


(1)工作量  50分


(2)工作效果满意程度  20分


2.考核办法


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根据所在部门每月工作内容填写《绩效考核月汇总表》,于每月28日前连同《部门考勤表》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按员工个性内容、共性内容考核综合得分划分为四个等级,界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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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1.本考核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集团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