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更好的促进集团公司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出全勤,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特设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除总裁、副总裁外的所有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不包含试用期员工)。
三、考核要求
(一)考勤管理
采用部门考勤和抽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于每天上班后10分钟及下班前10分钟各考勤一次,并做好登记,部门领导签字后于月底报送人力资源部。抽查小组进行每周不少于3次的抽查。
(二)领取条件
凡是根据作息时间规定,月内上班达全勤奖要求的,均可获得月全勤奖,单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取消全勤奖:
1.考核月内请假1天及以上者,不予享受全勤奖,但凡是集团公司正常的统一放假含停水日、停电日,其他法定假日、婚假、丧假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考评;
2.考核当月内出现旷工者,不予享受全勤奖
3.出现怠工、罢工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四、全勤奖发放及标准
1.标准: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
2.发放:当月考勤,次月10日同绩效工资一同发放。
五、 附则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人力资源部